解决好乡村教师后顾之忧,才能让其更安心地把精力投入到乡村教育事业中。
4月1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有关情况。其中提到,要把欠发达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实行特殊支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近年来,我国乡村教育的总体面貌虽然发生了较大改善,但即便如此,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依旧不容忽略。因此,未来要想从教育层面积极发力,助力乡村振兴,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而这其中,提升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拓宽其职业发展通道又是重中之重。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相关问题的逐渐显现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我国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民间舆论场,都对乡村教师职称评审难等具体问题多次予以关注和讨论,并根据当下实际情况作出针对性举措。
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倾斜。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实行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分开评审的机制,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
此次《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再次重申这一要求,“对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上实行特殊支持”,无疑契合了乡村教师群体心中的期待,可以极大地提升广大乡村教师积极投身于乡村教育的积极性,也让人们看到了未来乡村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可能性。
接下来的关键在于,如何督促各地教育部门落实好这一政策,让这份“暖意”真正惠及广大乡村教师。这就要求,各地要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让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层面真正得到有效保障,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比如,在具体落实层面,要积极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不良导向,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与此同时,对职称评聘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不公正问题,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搭建和完善好预防机制。如此,才能真正维护乡村教师的根本权益。
都知道,教育发展的核心关键在于“人”,只有把攸关每个乡村教师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解决其后顾之忧,让乡村教师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才能让其更安心。而长久去看,此举无疑有利于拓展乡村教师这份职业的成长通道,提升这份职业的吸引力,进而吸引更多有志于乡村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沉下心去服务于乡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亓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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