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消费维权情况。一季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消费者投诉65714件,其中近七成为商品类投诉,超三成为服务类投诉。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94件,投诉解决率79.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万元。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经营者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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