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节能玻璃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8年的小微企业,某建筑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然而自2019年底起,某建筑公司长期拖欠节能玻璃公司8万余元货款未付。因几经催讨未果,节能玻璃公司无奈之下诉至姑苏法院。该院受理后,考虑到节能玻璃公司作为小微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加之近年来因追讨和被追讨货款多次发生诉讼纠纷,本案货款对其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调查,厘清案件事实,并借助互联网多次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承诺于4月底前支付全部货款。
该院针对涉中小微企业纠纷开设绿色通道,依法优先速审,灵活运用线上“云”调解、电子送达等方式,帮助中小微企业解燃眉之急,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始终在线。(谷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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