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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石家庄市共开发1057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据介绍,此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涉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在确定招聘人员时,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石家庄市人社部门将结合高校毕业生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定岗位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后,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9月30日前组织上岗。
石家庄市各级人社部门将指导用人单位与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同时,建立临时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石家庄市将逐步完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退出帮扶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通过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方式帮助期满人员有序退岗。对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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