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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若干措施》。措施从强化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强化质量服务、强化品牌牵引、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工作协同等7个方面提出了24条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每年评价发布河北省企业标准“领跑者”30个以上,按每个项目3万元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对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主持起草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承担系列技术标准创新族研制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国外的质量专家担任质量高管。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3年底,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首席质量官,持续推广省地方标准《质量诊所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分级诊断活动。加强对质量认证活动的监管与服务,督促获证企业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围绕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培树优秀企业家和工匠标杆。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落实研发费用支出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省级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河北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在河北转化一批高水平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战略新产品,打造一批新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场景,单个项目在省科技计划中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达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标准的,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利用中央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转化专利3.5万件以上。
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更多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获批筹建的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氢能、工程橡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培育钢铁、生物医药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争取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落户河北。深化“质量服务企业行”活动,组织更多的质量专家和技术机构深入企业主动服务。
塑造河北品牌形象,探索推广区域公共品牌,到2025年,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打造150个农业区域公用品牌、120个农业企业品牌、100个高端农产品品牌。加大“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争创力度,对每家新获得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培树质量标杆企业,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政府质量奖企业12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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