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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省级政务服务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企业和办事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将需现场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基层一线,由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代收代办、代为反馈办理结果,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2022年底前,实现高频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市县“就近办”全覆盖,并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逐步扩大“就近办”事项范围。
《实施方案》确定“就近办”事项主要围绕教育、就业、卫生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筛选现场办理频次高、覆盖面广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公布《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目前已梳理形成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第一批)》,共计28个主项(包含68个业务办理项),涉及教育、司法、人社、交通等10个省级行业部门。
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组织省有关部门完善事项实施清单的要素信息,编制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事项审查要点,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
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纳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跨区通办窗口”收件,由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提供事项的业务咨询、申报辅导、身份核验、材料代收、进度查询等服务。
建立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运行机制,按照“就近办”流转程序,对材料代收、过程办理、邮寄送达等办理环节进行规范,厘清每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完善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功能,提供点对点视频会商、在线收件、远程审核、全过程记录等业务办理的技术支撑。同时,为市县行政审批局配置权限、开通账号,授权使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实现一个系统收件、信息共享、业务贯通。
《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窗口收件、省政务服务中心初审、省级部门审批、结果邮寄送达的具体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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