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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本次阶段性降费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具体内容包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升降机械、停车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监督检验、设计文件鉴定等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内容。
据统计,此次全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20%,将惠及全省近5万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场所及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生产制造型企业,涉及降费的特种设备超过55万台,预计减轻企业负担4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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