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国企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
国企研发经费每年保持刚性增长
日前,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开展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当前国有企业思想观念固化、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创新机制不活等问题,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实施方案提出,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中,全省国有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投入强度每年保持刚性增长,特别是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要发挥骨干支撑和带头作用。主要目标分为两个阶段实行。
第一阶段:“十四五”前三年实现“上台阶”。全省国有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幅均要高于全省“十三五”期间12.5%、1.75%的年均增长水平。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每年刚性增长不低于20%,工业企业不低于25%;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6%以上、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18.5%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9%以上、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21%以上。到2023年底,监管企业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增速均进入全国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第一梯队。
第二阶段:到“十四五”末实现“强实力”。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以上、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12%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5%以上、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10.5%以上。到2025年底,监管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增速均进入全国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前列。作为种子企业,河钢集团、开滦集团、建投集团、高速集团、交投集团、三友集团打造成世界一流;作为后备企业,冀中能源、港口集团、旅投集团、建工集团、信产投、省建研院、地信集团、地矿集团等企业打造成为国内领先、行业一流;作为潜质企业,河钢数字、华药新药、新天绿色、建投数字、东方久乐等打造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为确保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创新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研发创新平台培育机制、创新人才引入留住机制、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研发投入目标考核机制、研发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等8项重点举措。
【资料图】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各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0%、工业企业不低于25%。鼓励企业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纳入保值增值的研发准备金;“十四五”期间,各企业每年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迈向高端技改以及现代服务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30%,工业企业不低于40%。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速补齐创新研发短板。
实施方案提出,坚持高强度投入、多维度推进,着力打造一批高能级、高水平、标志性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到“十四五”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一院一室两站两中心”研发平台达到150家,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鼓励企业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创新成果奖和省重大科技发明奖的团队(个人)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重奖;对为企业创新成果作出显著贡献的团队(个人)给予不低于50万元奖励,两个奖励均上不封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