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按照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增点扩面、提质增效”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不断提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水平。2021年13项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政府,省领导均作出批示,绩效评价成为调整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健全制度体系,提升绩效评价权威性。近年来,省财政厅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完善项目设立前开展绩效评估、预算安排时设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实施绩效监控、执行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并加强成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链条,先后出台制度22项,推动形成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由2019年的137项压减至2022年的85项,绩效评价的权威性不断增强。
二、完善指标设置,提升绩效评价科学性。在省级共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细化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先后完成交通运输、科技、生态环境等15个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工作,涵盖599个支出项目,共设定具体指标8674个。指标体系由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指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进行设置,实现与财政资金的有效衔接;绩效标准分为计划标准、历史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等5类,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量化可比、简便易行。
三、聚焦中心工作,提升绩效评价针对性。根据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情况,优先选择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共对19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94亿元。项目类型涵盖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同时覆盖政府采购、债务管理、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等。积极拓展绩效评价方式和范围,选择“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开展5年中期评价,首次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展评价。
四、加强过程管控,提升绩效评价规范性。注重绩效评价过程控制和质量把关,出台《江苏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评价项目,综合考量人员资格、工作经验、方案制定等,按评审排名选择中标候选人。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全程督促指导第三方机构做好评价流程各项工作。建立处内会商、处室协商、专家会审三项机制,有效保障了绩效评价质量。(苏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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