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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国多地持续高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在高温中坚持提供各类服务,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对他们的高温劳动保护必须及时、有效。
早在2012年,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就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对于传统行业的高温劳动保护,各地不断出台完善具体举措,不少地方也提高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新业态劳动者的高温劳动保护亟待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近年来大幅上升,以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为例,常因劳动关系不稳定、
行业规则不完善、作业安排不合理等原因,难以得到有效的高温劳动保护。在完善法规织密新业态劳动者高温保护网的同时,各地人社、劳动监察、工会、用人单位等应合力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清凉伞”。
一方面,平台企业应科学灵活安排员工作业,以优化算法为导引,合理调整派单和激励机制,降低高温时段劳动者户外工作时间及强度;在工作场所设立防暑服务站点、休息室等,防止快递员、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出现中暑等问题。
另一方面,津贴补偿需更合理。新业态劳动者如与平台或关联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发放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建立劳动关系,相关企业也可通过提高计件单价、恶劣天气补贴等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针对未依法发放高温津贴等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介入,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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