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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特级教师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今年特级教师申报评审工作自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前完成,全省推荐人选为420名,其中面向中、小、幼一线在职教师推选377人,面向学校管理人员和专职教研员推选43人。
申报评审范围。包括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一线作出显著成绩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对一线在职教师主要从师德、专业素养、业绩等三方面具体评审要求;要求学校管理人员和专职教研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省级和市级教研员要有国家级教育教学课题研究项目,县级教研员要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项目,有结题报告并取得显著成效;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以破格推荐,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作为第一主研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包括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科奖等);作为第一主研人承担国家级课题并结题。
推荐指标总量及比例。严格省定推荐指标推荐,不得突破。在推荐的人选中,中青年骨干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学校管理人员和教研员一般掌握在推荐指标的10%左右。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分别掌握在推荐指标的30%、30%、 30%、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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