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
凸显“五个变化” 聚焦“五个关注”
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教育局温馨提示,今年招生政策在招录程序、批次、域外民办高中招生、分配生比例等方面做出明显调整,对招录依据、计划、范围以及报到要求等核心事项进一步规范,全面保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资料图)
■“五个变化”
保障招生更加公平
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到640分。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后者成绩包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招录程序更加公开公正。该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该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统一信息发布、志愿填报、招生进度、录取等。
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更加规范。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招录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录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该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该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去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自2023年起,该市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五个关注”
确保今年招生更加规范
关注招生依据。今年的招生依据是学生今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市、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
关注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该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告,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
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该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审批地以外(省内)学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报到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关注“严禁违规招生”要求。该市加大管理力度,提出“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等“九个严禁”举措,全面规范今年高中阶段招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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