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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近日,衡水市制定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支持措施》,进一步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成本,推出组合措施,提升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明确女方年满35周岁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的,通过辅助技术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不高于1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由政府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加大养育支持力度,为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发放补贴,第一个婴幼儿每人每月300元,第二个500元,第三个800-1200元。支持托育机构纾困,因新冠肺炎疫情停工停课超过30天的备案托育机构,按3岁以下婴幼儿存量人数应使用房屋面积计算的房屋租赁费用,由政府补贴50%。强化人才培养,组织市属7所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在“十四五”期间,培养不少于3600名专业托育服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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