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量逐年呈现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商标类、著作权类犯罪,此外新技术手段网络犯罪案件也逐渐增多。” 4月25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76件,同比上升83.3%,2020年起诉226件,同比上升28.4%,2021年起诉270件,同比上升19.5%,办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各级检察机关正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目前省、市两级检察院陆续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部分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办案人员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及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
为精准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了。省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法制定《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已将涉农领域产品、生命健康产品、环境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文化体育产品等侵权假冒行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商业秘密以及涉新业态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列为下一步打击重点。同时,加强河北自贸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等重点功能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发展。常态化开展河北老字号、老品牌、地理标志等专项保护活动。加强冬奥会、冬残奥会赛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涉冬奥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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