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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政务办获悉,自2022年开始我省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建的大数据专业职称高级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按照《河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设置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6个子专业。按照工作安排,7月20日至8月20日,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组织,通过“河北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网上申报要求进行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申报。
下一步,省级大数据高级评委会将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河北省评委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我省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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