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切实推动15项改革任务取得实效。
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和医学中心建设
加快已有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度,积极争取更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在河北落户。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在京医院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落实。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部启动建设。
【资料图】
全面启动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年底前,30%以上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巩固乡村一体化改革成果。打造100个具有专科特色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各类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签约服务。
推动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抓好3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医院建设。
互联网医院增至30家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增至30家。全部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四级以上,二级医院达到三级以上。全部三级医院达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以上水平。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年内推进50个县级疾控机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时跟进国家采购中选结果,继续与京津等地联合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自行遴选我省用量大、金额高、竞争充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完成22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力争年底前我省采购药品通用名数合计超过350个。
年底前将医疗服务价格调出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目录。9月底前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对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
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支付政策。
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供给
稳步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对市场供应不稳定的药品,通过完善和落实集中采购政策、强化生产支持等方式保障供应。加强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
支持职业院校增设“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务产业相关专业。年底前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制定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标准,打造16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省级试点并在全省推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