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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行使。
据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我省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改革部署进行,打破了以往行政复议“条块结合”的管辖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倒逼全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改革后,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省、市、县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其他的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省司法厅还将同步推进“智慧复议”建设,积极推动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审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维护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提供更加便捷渠道。
今年1-7月份,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22件。共审结4600件,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直接纠错1200件,直接纠错率26.1%;以调解、和解等方式间接纠错480件,间接纠错率10.4%。综合纠错率为36.5%。全省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018件。
此外,2022年9月1日前,具有行政复议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其继续依法办理,保证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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