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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等建设省、市一体协同的政务大数据体系,全面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若干措施》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统一各地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逐步分别规范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服务。鼓励推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网办的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积极推广使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加快实现全流程网办。推进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营业证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冀时办”汇聚。开发建设河北省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基层常办事项全部接入政务服务集成自助终端,2023年底前实现在便民服务站的全部布设,并逐步向园区、商场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公共场所延伸。
《若干措施》明确,各级各部门能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业务办理的,不再单独建设系统,县级不得建设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建设的2023年底前完成向市级平台的迁移。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使用统一的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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