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促进雄安新区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近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关于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障工程质量的六条措施》,要求雄安新区有关部门以及雄县、容城、安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立项目监理自查巡查抽查制度,强化监理单位信用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理保障等。
措施明确,担任雄安新区重点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近2年内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雄安新区项目监理合同应约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律不得兼职。自2022年7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全部推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职成效承诺制,实行违诺惩戒。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律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变动比例不得超过投标人员的30%,不得降低原有条件。监理单位必须对所有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所有工程项目绝不允许赶工期,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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