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7月7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誓师大会,发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十六个严禁”》,与全体执法人员签署承诺书,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十六个严禁”主要包括:严格落实进企业检查报备制度,严禁无法定理由,私自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次确保两名(含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严禁一人或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穿着执法服装、佩戴标识标志,严禁着便装执法。严格按照法定职能、职权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严禁超出职责范围、违反程序执法办案。严格进行立案审批,严禁不符合标准随意立案。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禁无法定依据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处罚。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严禁超过法定期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裁量准则和基准,严禁办案人员随意扩大或缩小处罚范围。严格落实扣押、罚没财物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变卖、使用、损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严禁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违规收取企业现金或先行收取罚款再作出处罚决定。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严禁巧立名目、过度处罚,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严禁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禁选择性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禁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擅自作出执法决定。严格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玩忽职守、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搞“一刀切”、选择性、趋利式执法。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