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执法差异化 帮扶指导“零距离”
——《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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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是20个配套文件之一。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助力稳定经济大盘。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2018年以来,河北对50个重点行业近3万家重点涉气企业根据有组织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等分成不同的绩效等级,进行绩效分级管理,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保障企业项目正常施工和生产,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现有绩效分级制度基础上,《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进一步探索激励性政策,推动企业“升A晋B”,促进企业环境治理水平提档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在重点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指标体系中,《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增设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两项激励性指标,结合各项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情况,分别给予一般性激励政策和重点激励政策,助力企业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钱鹏表示。
其中,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一般性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激励政策,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也是《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五条环保政策措施提出,今年2、3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王晓利进一步解释说,轻微不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首次不罚是指初次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非故意不罚是指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主动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对监管执法方式进行优化。河北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截至目前,全省入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0%左右,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93次,全面构建“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
立足减少停产限产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影响,《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提出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今年2、3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地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同时,加强帮扶指导力度。围绕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河北将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对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各设区市环评审批开展“一对一”下沉帮扶指导,帮助基层解难题、提效率、优服务。对公路、铁路、水利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应煤矿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两进三送”是生态环境系统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满足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环保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提出,组织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约120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推进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注重强化制度创新,注重加强实践指导,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支持服务稳大盘、促增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晋宇表示。(河北日报记者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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