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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记者从承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承德市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承德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
《意见》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体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的原则,其重点工作要求科学分类,遵循多维度评价标准,提出了开展科技成果多元价值评价、实施科技成果分类评价、破解科技成果评价“四唯”问题、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绩效导向、探索创新科技项目评估评价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六方面意见;共同参与,构建多元主体评价体系,提出了加强科技成果评价队伍建设、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依法合规监督三方面意见;尊重规律,畅通转移转化渠道,提出了推进科技成果熟化和应用、强技术交易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进场交易、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四方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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