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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数字化转型奖励、首购首用补助……7月12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秦皇岛市推进创新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专场,详细介绍《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
近年来,秦皇岛市数字产业保持较快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入统企业达93家,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39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54家,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02.7亿元,占全省比重10%左右。
此次发布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八条政策措施》,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头部企业奖励、升规奖励、落地奖励、数字化转型奖励、首购首用补助、争取政策资金、降低运营成本等8个方面,出台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鼓励支持措施。
支持头部企业。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企业竞争力百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和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榜单的企业,在省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市级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百强名单的数字经济企业,市级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支持数字企业提升规模。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含)、10亿元(含)、2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市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2亿元(含)、5亿元(含),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试点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智能化数字化项目,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首购首用补助。对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首购首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重大创新产品,且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均为市内企业,市级按照购买价格的20%给予风险补偿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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